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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技師院辦函[2011]23號
各系處:
為進一步做細做實家訪工作,提高家訪的質量,學院對第十三次“百名教師訪萬家”活動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,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家訪時間
4月29日-5月2日。
二、家訪范圍
1、采取統一安排和個人自愿相結合,安排能家訪、會家訪的教職工進行家訪,每位教職工至少走訪一名學生家庭。
2、家訪學生范圍:全體學生。以一年級新生和技師班、高技班學生為主。側重表現特別優(yōu)秀的學生、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、其他需要特殊關注的學生。
三、家訪形式
1、登門拜訪。這是本次家訪最主要最直接形式。教職工必須深入學生家庭,與學生、家長面對面交流。采取就近就地的原則,相對集中。本各縣(市、區(qū))要全部覆蓋,尤其是對重點生源地。相同地域的家訪對象,教職工可組織家訪小組進行聯合家訪。
2、家長開放日。擬邀請市區(qū)10公里范圍內學生家長到校參加家長開放日活動。采取集中開家長會,各系、各班級對口接待,開放教室、車間、宿舍、食堂、超市等,請家長走一走、看一看、聽一節(jié)課、吃一頓飯,以取得家長對學院的全面了解和信任,進一步提高家長滿意度。
四、相關要求
1、學院領導掛鉤各縣區(qū)、掛鉤各教學系督導家訪工作。學生處向掛鉤領導提供各縣區(qū)、各系家訪名單,嚴禁虛訪、假訪、不訪。
2、各系要精心組織、周密安排、檢查監(jiān)督,保證教職工真正深入學生家庭。各系處負責人對本系處實際家訪情況進行核查,班主任原則上家訪本班級學生。
3、家訪前要與被訪學生面對面交流,向班主任詳細了解學生的相關情況,并與家長用電話等方式聯系約定家訪時間。家長或學生有一方不在家,必須調整家訪對象。家訪對象調整需征得學生處同意并備案。
4、加強對家訪教職工的安全教育,提高自身防護意識,防止在家訪過程中人身和財產安全事件的發(fā)生。同時,要嚴明家訪紀律,嚴禁利用家訪之便,增加被訪學生家庭負擔。
5、家訪結束后,教職工須填寫好家訪手冊上交各系處備查。同時,每位教職工必須提交一份家訪報告。各系要對本系家訪活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,撰寫各系家訪活動匯報材料,推薦家訪活動優(yōu)秀教師和先進事跡,推薦家訪優(yōu)秀案例、家訪教育故事或者優(yōu)秀的家訪隨筆、家訪反思等。學生處撰寫學院家訪活動總結,選擇家訪優(yōu)秀案例等在6月初匯編成冊,展示家訪活動成果。
6、各系處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,結合招生宣傳,制作家訪宣傳資料,向家長通報和宣傳本系專業(yè)特色、教育教學特色、技能培養(yǎng)特色、文化活動特色。
7、學生處要對各系處家訪情況進行抽查,其結果與各系處和職工個人考核掛鉤??紤]節(jié)日和交通餐飲等因素,家訪補助調整為80元。
特此通知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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